針對此問題,筆者通過咨詢一些供電企業的技術部門了解到,電力行業對地埋電纜的管理雖有相應的標準,但**于規范地埋深度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,電力電纜日趨普遍,新的標準還沒有出臺,老的標準已經不相適應。如何設置地埋電纜“線路走廊”標識當前還沒有具體的技術標準。
同時,一些供電企業雖然設置了地埋電纜“線路走廊”標識,但長期以來形成了一種只注重完善架空線路、不注重檢修地埋線路的思想,對地埋電纜“線路走廊”標識缺乏管理,甚至出現被所占土地擁有者挪動、搬遷的現象。
從管理上講,地埋電纜不僅供電企業擁有,很多電力客戶自己也擁有,有些客戶的電力電纜連深埋標準都達不到要求。由于這些電力電纜屬于客戶產權,供電企業對其不一定了解,監督的力度也不一定夠。
筆者認為,加強對地埋電纜的管理和維護,不單單是供電企業的責任,更是全社會的責任。政府部門、居民小區、用電企業等都應負起相應的責任,只有齊抓共管才能解決這項社會問題。
一是電力行業要制定與之相匹配的標準,便于各級地埋電纜施工、維護者遵守和執行,供電企業在設計電纜時要留足發展的空間,確保一次投資,幾年內負荷有保障;二是當地供電企業、當地政府、居民小區等要共同肩負起監管責任,不論什么電壓等級的地埋電纜都應符合相應的深埋標準,設置線路深埋標識、走廊標識、走徑圖;三是加大宣傳力度,讓地埋電纜施工、維護者及客戶懂得標準,并且嚴格遵守標準;四是加強社會監管,在宣傳的基礎上,讓廣大人民群眾了解電纜不按照標準深埋,或不按標準設置“線路走廊”標識的社會危害性,共同監督,切實保障地埋電纜的**;五是對供電企業自身產權的地埋電纜要建立檢修巡視機制,對客戶產權的要督促客戶進行檢修巡視,共同解決各方產權、各電壓等級電纜的管理問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