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廣州國際過濾工業展覽會
時間:2006年12月5-8日  
聯系人:胡英
聯系地址:中國廣州市遠景路168-170號時代新都匯B座812室
聯系電話:020-84161170(8線) 84161083
聯系郵箱:friendhu9999@126.com
廣州機博會2006廣州國際過濾工業展覽會 時間:2006年12月5-8日 地點: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組織機構 批準單位: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主辦單位:廣州市人民政府、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 組織單位:廣州市經濟貿易委員會 總 承 辦:廣東會展推廣有限公司(IAEM成員) 協辦媒體:廣州日報、人民日報、羊城晚報、南方日報 邀 請 函 Invitation 為促進機械裝備制造業領域的技術交流及經貿合作,“第三屆廣州機博會”定于2006年12月5-7日繼續在世界******的廣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舉辦,展出面積6萬平方米,設2500個國際標準展位。根據市場的需求,特設“過濾工業展”。在此,我們謹代表組委會誠摯邀請有關單位參加本屆展會。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高速增長,推動了過濾技術的發展,形成了具有一定規模的市場,其應用領域正在不斷擴大。國家在“十五”期間大幅增加對環保的投資,環保投資占GDP比率提高至2.2%,這就大大推動了我國過濾行業的發展。這一新興市場的崛起,已引起國內外產業界的強烈關注,巨大的潛在市場必將吸引國外愈來愈多的投資商、貿易商、生產商。面對市場開放,過濾技術以不斷滿足經濟高速增長地區的需求,在化工、汽車、機械、冶金、制藥、食品、造紙、塑膠、醫院、紡織、輕工、電鍍、國防、建筑、航空航天、礦山**及環保電子電力、新型復合材料等行業得以廣泛應用,服務于多個領域。據發展,中國在今后10年中將成為國際上過濾工業發展速度*快的國家,市場規模位居世界**。為了迎合過濾業這一新興市場的崛起,推動我國過濾業的業內合作和國際合作,提高中國過濾的技術和生產工藝,在此,廣州市人民政府、中國機械工業聯合會、廣州市經濟貿易委員會、廣東會展推廣有限公司舉辦“廣州國際過濾工業展”,本屆展會將為國內外相關產業及業內企業提供一個展示宣傳.貿易交流.掌握產業*新發展與動態的大舞臺。 展品范圍 ◆ 空氣濾袋及成套裝置、各種壓濾布、過濾布(袋)工業濾布、滌綸過濾布、(袋) ◆ 超細玻璃纖維及液體分離過濾材料、合成纖維過濾材料、壓濾帶、復合過濾材料、化維濾紙、各種過濾與分離裝置、設備; ◆ 合纖、玻璃、金屬纖維等各種濾材、金屬燒結及各種復合濾材; ◆ 各種過濾膜及膜過濾裝置; ◆ (微濾、超濾、納濾、反滲透)及設備、過濾介質和助濾劑 ◆ 濾材深加工設備(打裥、濾蕊成型、復合、涂層等);空氣凈化裝置、設備; ◆ 污水處理設備、水凈化處理設備; ◆ 各種過濾測試儀器、過濾技術服務、咨詢; ◆ 各種濾清器、壓濾機、過濾機、過濾器、濾油機等; ◆ 各種過濾工業附屬設備及分離設備; ◆ 玻璃纖維紗、布、氈、管、帶、繩、棉等 ◆ 原材料和化工原料玻璃纖維生產加工機械設備 觀眾組織及宣傳推廣 ◆ 化工、制藥、汽車、食品飲料、塑膠、電子電力、紡織、輕工、冶金、新型復合材料、國防、建筑、航空航天、造紙、礦山**及環保等行業的專業人士及代理商、經銷商和采購團體、大專院校、科研機構等; ◆ 通過專業雜志、報紙、互聯網、電視、廣告直郵、電子郵件、廣告插頁、展會專報和電話溝通等途徑,對展會進行全方位宣傳推廣,計劃刊登廣告430版/次。 ◆ 至少將50萬張入場券及3萬份請柬發至全球各地。 ◆ 利用承辦單位數據庫中的20萬條工業領域的企業數據,邀請全球專業觀眾到會參觀洽談。 ◆ 通過中國駐各國大使館商務機構及境內外招商網絡邀請專業觀眾。 展會期間,我們擬舉辦以上系列活動,邀請政府官員、**專家、學者、企業家,針對相關領域的熱點話題,展開深入的探討,推動新思想、新觀點、新理念的交流碰撞。借此高層次的交流合作平臺,名企薈萃,名流云集,融才融智,為企業整合更多的外部資源,幫助企業快速打造事業發展的人際網絡。 參展須知 1、參展費用: A區標準展位及凈地: B區標準展位及凈地: 標展:US$1600 /個 RMB12800元/個 標展:US$1200/個 RMB9600元/個 凈地:US$170/㎡ RMB1360元/㎡ 凈地:US$130/㎡ RMB1040元/㎡ C區標準展位及凈地: 標展:US$900/個 RMB7200元/個 凈地:US$100/㎡ RMB800元/㎡ [注:凈地36㎡起租] 2、3m×3m標準展位配備 ■三面白色圍板(2.5米高) ■一張洽談臺 ■折椅二把 ■日光燈二盞 ■中英文楣板 ■展臺鋪滿地毯 注:根據規定,電源插座須另租,客戶如需其它設施,可自備或向組委會提前申請租用。非標準展位不帶任何設施,由參展單位自行或委托設計、裝修。 參展程序 (1) 按要求填寫好“參展申請表”并交承辦單位,承辦單位予以蓋章確認并發出展位確認書。 (2) 參展單位在收到參展確認書后十個工作日內,需將參展費用的50%作為預定金匯入指定帳號,以落實展臺位置,參展費用的余額應不遲于 2006年11月20日匯付,歡迎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項。 (3) 在確認展臺后,承辦單位將向參展單位寄發《參展商手冊》,手冊包括展品運輸、展臺設計搭建、旅行及住宿安排、物品租用和服務、廣告以及證件申請、展會**事項等有關信息。